导语: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不仅明确了零碳工厂建设的核心定义与方向,更从总体要求、阶段目标、实施路径到保障措施形成完整体系,是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撑“双碳”目标的关键政策抓手。

一、政策背景
零碳工厂并非追求“绝对零排放”,而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管理优化三大减排手段,实现厂区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逐步趋向近零”的动态过程。其核心逻辑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做到“应减尽减”,同时通过长期迭代持续提升减碳成效,最终实现排放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协同优化。
1.衔接国家“双碳”目标:作为工业领域减碳的核心载体,零碳工厂建设能直接推动工业碳排放强度与总量下降,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提供关键支撑。
2.培育工业新质生产力:通过绿色能源与现代制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绿色化与智能化“三融合”,倒逼工业企业优化生产技术与方式,形成绿色生产力优势。
3.提升国际产业竞争力:当前全球绿色贸易规则加速重塑(如碳关税、产品碳足迹要求),零碳工厂建设能帮助我国工业企业适配国际规则,增强低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在保障工业产值稳定增长的同时,通过能源资源效率提升、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双赢。
二、政策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升级+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推动工业企业从“被动减碳”向“主动创绿”转变,最终构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三、分阶段目标
《意见》采用“先易后难、梯度拓展”的思路,分三个阶段明确零碳工厂建设的行业范围与生态目标,避免盲目推进导致的资源浪费或产业冲击。

四、建设路径
《意见》围绕“如何建零碳工厂”提出六大具体路径,形成“核算-减碳-控碳-改进”的闭环体系,每一步均明确技术方向与实施要求。
(一)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
•核心目标:为减碳提供“准确、及时、可追溯”的数据支撑,避免“盲目减碳”。
•核算边界:覆盖工厂“直接排放”(燃料燃烧、生产过程排放)与“间接排放”(外购电力、热力),鼓励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核算。
•核算标准:
○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采用碳市场行业技术规范;
○其他企业: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及细分行业国标,或国际通用标准(如ISO 14064)。
(二)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
•核心逻辑:从“能源输入端”减少碳排放,是最直接的减碳手段。
•关键措施:
a.可再生能源利用:因地制宜开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探索“绿电直连”,提高绿电占比;
b.能源系统优化: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整合光伏、风电、余热回收、新型储能、高效热泵,实现多能互补;
c.清洁燃料替代:推进绿氢、绿氨、绿醇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替代燃煤锅炉,更新新能源作业车辆;
d.氢能利用:重点发展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清洁低碳氢在高载能行业的应用。
(三)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过程脱碳”
•核心目标:从“生产过程端”降低能耗,减少单位产出的碳排放。
•硬性要求:
○工厂单位产品/工序能耗:需达到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标1级或先进值,符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
○通用设备能效:电机、变压器、空压机等需达到国标1级及以上,符合《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
•技术方向:开展节能降碳诊断与设备更新,攻关“零碳制造工艺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再生原料替代”等前沿技术,推动废弃物“减量-回收-综合利用”。
(四)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实现“协同降碳”
•核心逻辑:从“产业链视角”推动减碳,避免“工厂内减碳、供应链增碳”的局部优化。
•关键措施:
a.零碳供应链管理:采购绿色低碳产品,采用绿色物流(如新能源货运、铁路运输),提升清洁运输比例;
b.碳足迹核算:采用《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等标准,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高排放环节,针对性改进;
c.协同行动:带动上下游企业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形成“全产业链减碳合力”。
(五)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控碳”
•核心手段:以数字化技术提升减碳的“精准性与效率”,避免“粗放式减碳”。
•关键措施:
a.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落实《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实现能耗与碳排放“精准计量、精细管控、智能决策、可视化呈现”;
b.全流程数字化优化: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技术,对生产全流程建模,预测运行状态、优化工艺参数,提升各环节数字化水平。
(六)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持续改进”
•核心目标:解决“自主减排后剩余排放”的问题,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接受监督,倒逼持续优化。
•关键措施:
a.碳抵销:在“应减尽减”后,剩余排放可通过“跨境碳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方式抵销,实现趋零排放;
b.信息披露: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零碳工厂建设报告,公开碳排放、产品碳足迹及建设进展,接受市场与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多方协同推进
•地方层面:各地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梯次推进零碳工厂培育;
•主体协同:鼓励政府、企业、市场机构(如咨询公司、金融机构)协同创新,探索有效建设模式;
•服务保障:协调解决企业在技术、资金、政策上的困难,通过多种政策工具(如补贴、税收优惠)支持建设。
(二)完善标准体系:确保“有标可依”
•基础通用标准:制定零碳工厂通用要求,为管理与成效评估提供技术依据;
•分行业标准:研究汽车、钢铁、石化等行业的零碳工厂建设指南与评价导则,衔接国际企业净零排放标准;
•核算与披露标准:加快制定“行业/企业/产品/项目”各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以及碳排放、碳足迹信息披露标准。
(三)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破解企业“能力短板”
•公共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研制、国际合作”等服务;
•市场化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提供“碳排放核算、节能诊断、改造托管、投融资对接”等商业化服务;
•人才与机制:培养“懂国际规则+懂双碳”的复合型人才,健全绿色低碳转型市场化机制(如绿色金融、绿色消费),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六、政策亮点与行业影响
(一)三大亮点
1.梯度推进,务实可行:优先选择脱碳难度小的行业(如电子、光伏)先行探索,再逐步拓展至钢铁、石化等难脱碳行业,避免“一刀切”导致的产业冲击;
2.全链条覆盖,闭环管理:从“算碳”到“减碳”“控碳”“抵销”“披露”,形成完整闭环,确保减碳成效真实、可持续;
3.衔接国际规则,助力外贸:明确要求零碳工厂建设“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帮助企业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绿色贸易壁垒,提升出口竞争力。
(二)对重点行业的影响
•高增长行业(汽车、光伏、电子):2027年前需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工厂,将倒逼企业加快绿电利用、数字化能碳管理,同时形成“零碳产品”的市场溢价;
•传统高载能行业(钢铁、石化、建材):2030年前需探索脱碳新路径,CCUS、绿氢替代、短流程工艺(如短流程炼钢)将成为核心技术方向,行业将迎来“绿色技改潮”;
•服务行业(节能咨询、碳交易、数字化):零碳工厂建设将催生巨大的“节能降碳服务需求”,带动咨询、碳交易、数字能碳管理等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总结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我国工业领域推进“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文件,其核心是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管理优化”,推动工业企业从“高碳生产”向“零碳生产”转型。政策不仅明确了分阶段目标与全链条路径,更通过组织、标准、服务三大支撑保障落地,既符合我国产业实际,又衔接国际规则。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零碳工厂建设既是“减排要求”,更是“发展机遇”——通过减碳可提升能源效率、降低成本,同时获得绿色市场溢价与国际竞争力;对于行业而言,这将推动产业链重构,催生绿色技术、绿色服务等新产业,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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