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分析与地方实践

导语:文章对我国中小企业链式转型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统计分析从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三个方面构建中小企业链式转型政策工具分析框架分析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推进链式转型的政策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坚持制度创新上下联动工具完善等经验为完善政策工具选择与应用优化政策工具组合提供重要参考

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由上至下持续出台、迭代升级系列政策,运用多样化的政策工具回应转型新需求,把握产业发展新方向,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实践探索。2024年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推进链群融通转型作为重点任务,提出要“推广龙头企业牵引的供应链‘链式’转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驱动的产业链‘链式’转型”。在产业链供应链共生共荣的发展趋势下,“链式”转型成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方向,各地方围绕链式转型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转型政策,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保障。


一、“链式”数字化转型政策措施分析


为了应对数字化转型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持续迭代升级,从夯实转型基础到沉淀转型经验再到以产业链为单位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效能,探索出针对“链式”数字化转型的工具箱。“链式”数字化转型政策将全产业链作为政策作用对象,将产业链效率提高和价值水平提升作为政策重点,运用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三类政策工具,构建起“龙头企业引领、平台企业支持、链上企业协同”的数字化转型推进机制,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产业链向高质量发展。


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链式”转型政策通过资金支持、服务完善和平台支撑为“链式转型”提供全方位支持。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对“链式”转型中小企业、产品、服务进行直接补贴和奖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从2022年到2024年连续三年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聚焦重点产业链,安排奖补资金对典型高效的“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进行奖励,发挥链主企业对链上中小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链式”转型,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数字化水平。


二是完善技术、信息与公共服务,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企业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输出成熟行业数字化转型经验,推广共性数字化产品。《行动方案》提出要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支持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打造产业链协同能力,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验证、推广,推动中小企业全面融入产业链供应链。


三是加强平台支撑,推动现有互联网平台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在特定行业打造一批应用广泛、深度互联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强化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间的标准适配、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2024年联合印发的《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提出行业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面向行业或产业集群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标准化、模块化、解耦化的数字工具,打造贯通工具链、数据链、模型链的数字底座。


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链式”转型政策通过示范项目、交流宣讲和合作融通等工具沉淀、推广“链式”转型经验。一是打造示范项目,开展交流宣讲。收集成效突出的“链式”转型典型案例,通过多样化的途径加强相关案例、成功经验的宣传宣讲,发挥其示范效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发布《关于征集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通知》,提出要挖掘一批通过产业链关键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引领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做法和解决方案案例,沉淀“链式”数字化转型的可复制推广经验。


2024年发布的《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通知》也强调要从供应链赋能和产业链赋能两类模式入手征集产业链供应链牵引中小企业“链式”协同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此外,上述文件还提出要将收集起来的案例汇编成册,形成案例集,并通过宣传大会、发布视频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优秀案例对于其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引导示范作用。二是深化合作融通,为产业链上的大中小企业创造更多交流合作的机会,从产业链带动角度提升中小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和意愿。早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的通知》中就提出要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为中小企业就数字化转型创造更多的交流合作机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链式”转型政策通过目标规划、融资支持和考核监管等工具为“链式”转型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制定目标规划,将“链式”转型融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整体规划中。《行动方案》将推进链群融通转型作为七大重点任务之一,详细规划了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链式”转型的主要工作和阶段步骤,为深入推进“链式”转型提供了重要指引和规划。二是加强融资支持,为大中小企业协同转型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缓解融资约束。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要深入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拓展“链式”数字化转型相关企业的融资渠道,满足转型相关的融资需求,以更加市场化的手段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强考核监管,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客观评价“链式”转型效果。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从数字化基础、数字化管理和数字化成效三个方面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评估提供了科学详细、清晰明确的测评指标,为科学评估“链式”转型成效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各地政府推动“链式”转型的政策实践


本文借鉴Rothwell的研究,在对我国“链式”转型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归纳的基础上,将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政策分为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三类,根据刘玉斌、倪德慧等在三类转型政策下,总结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技术、信息与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人才培养,政府采购与外包,示范项目,合作融通,交流宣讲,目标规划和政策保障,法规管制,税收优惠,金融服务与融资支持,公平市场环境维护,网络环境和数据安全以及考核与监管共计16种政策工具,构建“链式”转型政策工具分析框架。根据这一框架本研究整理了各地方政府推进中小企业“链式”转型的政策实践,总结归纳其所应用的政策工具,见表1。

表 1 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政策工具应用情况

(一)地方政府推进“链式”转型主要模式及政策工具使用情况


1.广东:“链式改造”纵深推进,开辟数字化转型新路径


广东省在过去单一企业或单一环节数字化改造基础上,探索了“重点企业牵头带动供应链协同改造”和“牵引企业主导拉动产业链整体转型”两种数字化转型模式,从“单点突破”到“链式改造”,将改造对象延伸至整个供应链和产业链。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广东省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1+1+N”的数字化联合改造方式,即“1类制造业骨干企业/平台型企业+1类集成服务企业+N个软硬件企业”的联合改造模式,打造细分领域的专业互联网平台,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产品。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广东省针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集中力量培育转型示范标杆,举办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活动,发布“链式”改造典型案例与实践成果,加大宣传推广、经验分享,为大中小企业就“链式”改造交流探讨提供平台。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广东省工信厅与中行联合发布了《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服务方案》,创新推出数字化转型改造贷和数字化平台建设贷等专项金融产品,重点支持“链式”改造的融资需求。


2.上海:“工赋链主”裂变升级,打造数字化转型新标杆


上海形成“工赋链主”的新模式,通过发挥链主企业的带动作用,降低行业内中小企业转型门槛,提升协同效率,推动产业链持续涌现新的数字化转型场景,全面促进产业链整体转型升级。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上海重点支持“工赋链主”企业围绕产业链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平台与服务,打造“一链一平台”“一链一标准”“一链多工厂”“一链多场景”和“一链多服务”。通过专项发展资金和财政奖补等方式推动“工赋链主”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支持、带动、赋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上海建立精准选育机制,支持具备全产业链条数字化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和开放合作生态体系的企业入选“工赋链主”,并在“工赋上海”大会上正式授牌,加大宣传推广,推动链主与上下游企业建圈强链结对,发挥链主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推动制造业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将“标杆示范发挥更显成效的带动作用”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支持“链主”企业开展“链式”转型标准研究和应用推广,以标准为指引开展数字化诊断评估,破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碎片化的难题。


3.浙江:“三链融合”协同发展,提高产业全链条数字化水平


浙江省聚焦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加快推进“数字化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三链融合,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改造,促进资源在线化、生产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推动数字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浙江省加快建设产业供应链协同平台,加快应用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支持链主企业推出研发设计在线、生产制造在线、运营管理在线、供应链协同在线等数字化应用,打造产业链生态,加强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数字化管理和一体化协同。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浙江省聚焦重点细分行业打造行业标杆,加强供需对接。一是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二是打造一批创新引领型“领航工厂”、行业示范型“头雁工厂”、协同共生型“链主工厂”、服务发展型“平台工厂”,发挥其在产业链转型中的引领作用;三是开展“十链百场万企” 系列活动,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创造平台。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浙江省在《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中强调要鼓励推动未来工厂示范企业、细分行业数字化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向服务型、平台型企业转型,向行业输出数字化能力。


4.江苏:“多方赋能”培育生态,增强中小企业“链式”转型动能


江苏省作为工业和数字经济强省,坚持探索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小企业“链式”转型路径,把工业互联网建设作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抓手,形成产业链供应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协同进行数字化转型的良好态势。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江苏省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和产业链“智改数转”升级工程。


一是鼓励“链主”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基于产业链协作平台推出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和协同配送等应用,进行跨行业的“平台化、融合化、生态化”发展。二是支持综合型、特色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合作、创新共享、融合共生。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江苏省鼓励各地市分集群、产业链编制和发布优秀转型案例集,打造“链式”转型示范项目,沉淀、宣传、推广转型经验。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江苏省在《江苏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中特别提出要支持“一链一策”开展数字化协同改造,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链式转型,还提出建立分集群、产业链和地区的智改数转网联工作进展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公布工作推进度。


5.安徽:“资源融通”持续深化,提升中小企业全链式转型能力


安徽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突出龙头链动,以大企业引领上下游;突出示范带动,让中小企业看样学样;突出平台驱动,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建设综合型、行业型和普惠型等多个类型的平台,推动中小企业“链式”转型。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安徽省聚焦主导产业,搭建行业平台,推动“灯塔工厂”和“链主”企业开放数字化生态,利用自身平台能力和数据基础,融通业务、渠道和数据等要素,构建“研发生产+供应流通+精准营销”一体的数字化经营体系,推动设计、生产、供应链等环节的协同,通过以大带小,逐步实现产业链配套中小企业“链式”转型。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安徽省实施“数字领航”链接工程,通过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申报数字化转型省级典型示范项目,争创国家数字化产业链贯通工程、国家级“数字领航”企业、5G全连接工厂,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安徽省在《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2024版)》中首先提出“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典型示范”,支持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围绕强基础、建平台、延链条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


(二)地方政府“链式”转型政策的典型特征


1. 选育转型“链主”,发挥核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各地政府持续发挥核心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影响力、带动力,支持其输出在长期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沉淀的生态资源、成功经验、战略规划以及实践路径,以核心企业为枢纽实现数字化转型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传导。上海的“工赋链主”、广东的“懂行人”、浙江省的“骨干企业”、安徽省的“数字领航”等虽然在各省份的表述各异,但均具备三大共性特征:深耕特定的行业领域,具备成熟的数字化经验、技术和产品,拥有较强的产业链辐射能力。基于这些特征,核心企业以订单、需求为牵引,对上下游企业施加影响力,推动产业链协同转型,实现产业链上的实时数据交换,提升产供销匹配交易效能。各地政府则通过直接资金激励、示范项目支持以及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支持转型“链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示范项目和资金激励能够提升“链主”企业从企业内部向产业链拓展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缓解由转型范围扩大而带来的资金约束,典型案例宣传则在增强“链主”企业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影响力、带动力的同时,还为其他“链主”企业牵引上下游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经验借鉴。


2.支持研发转型“新工具”,推动数字化转型的链上协同


各地政府推动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加快实现数字化产品集成互通,建设细分行业平台,实现多企业多工厂跨边界的设备互联,推动数据跨企业、跨产品自由流动,带动链上企业共享订单、产能、资源,提升数字化能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型。“链式”转型区别于单个企业改造的核心特征在于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各地政府普遍应用供给型政策工具,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基于自身数字化技术、产品积累完善“链式”转型技术产品和服务,建设面向行业的细分平台。上海的“一链一平台” “一链一标准” “一链多工厂”“一链多场景”、广东的“供应链协同改造”和“产业链整体转型”、浙江省的“三链融合”和江苏省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均以数字化产品的整体部署、集成互通和细分行业平台的统一建设推动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纵向整合,解决数据孤岛所造成的转型效果不佳的问题,破除中小企业转型壁垒,通过产业链的数字化贯通提升数字化转型成效。


3. 聚焦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数字化转型与产业链建设


各地政府将重点产业链建设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融合,充分发挥重点产业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场景优势,形成数字化转型的“链式”反应,构建数字化产业生态,引领产业发展的新方向。上海市着力培育的45家“工赋链主”企业覆盖汽车、船舶、航空、装备、钢铁、材料等领域,与上海市着重发展的六大重点产业高度重合。浙江省在《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 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的通知》等多份政策文件中提出要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细分行业,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上下游企业协同改造,提升产业链的综合竞争力。江苏省充分发挥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地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装备等产业优势,培育生态主导型产业链“链主”企业,构建全业务流程的数字化转型,实现线上和线下相互协同,培育数字化产业生态。


4. 政策工具应用呈现“重供给、需求,弱环境”特征,市场机制手段有待加强


在推进“链式”转型时,各地政府的政策侧重点具有较强相似性,整体政策导向以政府直接引导、推动为主,对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有较强偏好,环境型政策工具的应用则相对较弱,在依托市场机制提升转型动力方面尚有提升空间。在政策工具方面,环境型政策,主要局限于目标规划和政策保障方面,仅从宏观规划上予以指导,明确“链式”转型具体方向,而在金融服务与融资支持、考核监督方面只有少数省份有所涉猎,其他省份还有待加强。在政策导向方面,当前“链式”转型政策呈现出较强的政府主导、核心企业引领的特征。无论是供给型政策工具还是需求型政策工具都倾向于给予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示范项目、标杆打造、案例宣传更倾向于技术先进、实力强大的链主企业,而数量庞大、资源紧张的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难以直接显性地享受到政策的扶持。


三、“链式”数字化转型政策的经验启示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持续探索新模式、满足新需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既是科技议题也是产业议题,既涉及数字技术的应用扩散也涉及传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数字化转型技术、产品和服务快速革新突破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新工具;另一方面,随着数字化转型进程的持续推进,中小企业对于数字化转型成效也有了更深层次的考量。基于快速发展的产业现状,中小企业产生了数字化转型新需求,面临转型效果与发展需要不相匹配的新问题、新挑战。


为此,作为区域数字化转型政策的规划者和制定者,区域政府必须具备动态思维和整体性思维,建立动态适应性政策框架,在纵向上,持续关注技术新变革、产业新发展、转型新问题,更新迭代转型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诸如“链式”转型一类的转型新模式,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落地、应用和推广;在横向上,不断拓展政策视角和维度,将转型政策重点从单个企业向产业链拓展,从更广阔的视角审视转型成效,增强转型动力。


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坚持地方转型政策与国家政策相协同、相补充。各地在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和产业特色方面存在较大差别,“链式”转型政策要建立中央政策导向与地方创新实践的双向互动。一方面,各地政府要及时关注中央政策动向并积极响应,根据顶层设计出台“链式”转型的通用性政策框架,增强政策的上下联动,以更加充分地利用政策资源,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链式”转型政策也要立足本地实情,突出地方特色。地方政府的“链式”转型政策也要将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与当地优势产业链构建相结合,聚焦各地颇具规模、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发挥优势产业的竞争优势,加快数字化技术在产业链上的推广应用,加强对上下游产业链数据的分析利用和共享,破解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数据连接障碍,及时防范供应链脱钩断链风险,推动打造我国研发、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三是坚持工具完善,积极探索和利用市场化的政策工具。目前,“链式”转型所运用的政策工具更多以政府为主导,集中于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未来,各地政府应从环境型政策工具入手,形成更加多元化、协同作用的政策工具组合。比如在资金支持方面,当前的政策工具主要集中于财政奖补方面,而针对“链式”转型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的则相对较少,所以各地政府应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出支持“链式”转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运用更加市场化的手段来缓解企业在“链式”转型过程中的资金约束。同时,各地政府在通过官方渠道征集并宣传“链式”转型典型案例的同时,也应该借此创造更多的交流平台,为产业链上的大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交流机。


原文刊载于《数字化转型》2025 年第 7 期 作者:谢克强 李嘉驹 田思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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